为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 号)、《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人社发〔2015〕107 号)、《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0〕12 号)以及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在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层级内小比例晋升。高一级岗位出现空余,由低一级岗位晋升到高一级岗位。跨层级岗位聘任不适用本方案。
一、 层级内小比例晋升条件
1、近三年来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近三年继续教育累计完成216学时及以上,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任教学科、课时量符合职称评聘硬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4、初、中级教师参照《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学历资历对应表》(见附件1)执行。
5、高级教师需在现岗位级别聘任满三年及以上。
6、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岗位情况
按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进行学校的岗位设置,出现相应岗位空额时,遵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本方案进行岗位调整。
岗位空额以当年8月31日人事系统数据为准,正在办理调动手续人员所占用的岗位不计入内。
三、晋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代表。
说明:参加当年层级内小比例晋升人员应回避进入晋升工作领导小组。
四、晋升评分标准
综合得分(总分)=资历得分Î35%+近三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得分Î25%+全体教师评价得分Î20%+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得分Î10%+校长评价得分Î10%
(一)资历得分:占35%
1、学历(学位):博士计6分,硕士计5分,学士、大学本科计4分,大专计3分,中专计2分。
2、教龄:每满一年计2分。
3、任职资格年限: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年限,每满一年计1分。
(二)近三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占25%。
1、学校管理:校领导计5分,班主任、级组长、中层干部计3分,科组长计2分,备课组长、部门干事计1分。(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
2、教育教学:满工作量计20分(工作量标准参考职称评聘硬性标准的课时规定);近三年继续教育累计完成216学时及以上,计5分。
(三)全体教师评价得分:占20%。
全体教师对申报教师“德、能、勤、绩”进行打分,去掉5%的最高分,去掉5%的最低分,结果取平均分。
(四)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得分:占10%。
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德、能、勤、绩”进行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结果取平均分。
(五)校长评价得分:占10%。
校长对申报教师“德、能、勤、绩”进行打分。
说明:各项计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的8月31日,涉及年限的,不满一年按1年计。按上述五项得分之和计总分,根据总分数高低由学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结果。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资历得分高低排序,若资历得分仍相同,则由领导小组投票决定。
五、晋升程序
(一) 符合条件参加层级内小比例晋升的人员自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作放弃晋升处理。
(二)将符合条件进行层级内小比例晋升人员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全体教师、晋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对参加层级内小比例晋升人员进行打分。
(四)申报层级内小比例晋升人员的总成绩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五)晋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结果上报至区教育局。
六、纪律与监督
(一)申报晋升的教师须客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个人承担。
(二)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须提交具名书面说明材料。未具名或书面说明材料与公示情况不相关的,可不予受理。
七、附则
(一)本方案未作规定的事宜,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三)本方案经教工大会表决过半数同意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最终实施方案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方案为准。
深圳市福田区翰林实验学校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学历资历对应表2015.xlsx
附件2:层级内小比例晋升证明材料清单.xlsx
附件3:层级内小比例晋升证明材料模板.docx